◉ 設立準備資料
• 經濟部核准函或市政府核准函或公司執照。• 負責人身份證影本一份。
• 建築物使用執照或合法房屋證明。
• 土地使用分區證明。
• 建物測量成果圖、配置平面圖。
• 建物登記謄本、地籍圖謄本、土地登記謄本。
• 環保局核准文件正本。
• 連接使用證明或納管證明、特許文件。
• 產品製造流程圖及作業場所平面配置圖。
• 自來水費單。
◉ 注意事項
1. 辦理工廠登記--廠地面積達一百平方公尺以上,或廠房面積達五十平方公尺以上,或電力容量、熱能達2.25千瓦以上之廠房需辦理工廠登記。2. 免辦工廠登記--於工業區內或合法房屋未達上述標準者免辦理工廠登記,但製造、加工業仍應辦理環保許可。
3. 辦理工廠登記須房屋使用執照用途登載為"工廠",或禁建前之舊有合法房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