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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一群人的理念出發,設立協會的第一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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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會設立流程

1. 確認性質與主管機關

  • 地方性社會團體

  • 全國性社會團體

2. 籌備階段

  • 召開發起人會議:擬定章程草案、組織架構、年度計畫與預算書;

  • 會員招募:至少30名符合資格的發起人並提供名冊與身份證明文件;

  • 召開籌備會議:至少兩次,並需記錄簽名等紀錄 

3. 成立大會

  • 通知會員與主管機關,召開成立大會,選出理監事並通過章程;

  • 同日召開第一次理監事會,確定正式人員名單

4. 申請核准立案

  • 向主管機關提交成立大會及理監事會議紀錄、章程、會員名冊等文告;

  • 主管機關審核後,發給立案證書

5. 法人登記

  • 團體立案後,需至 地方法院辦理社團法人登記,並於完成登記後30日內提供證書影本給主管機關查備 

6. 正式運作


🗓 預估時程與注意事項

  • 籌組申請 

  • 拿到籌組函後完成成立大會與籌備工作後再正式申請立案

  • 整體流程,視申請案件複雜程度與文件齊備度而定 


📋 成立協會前需準備文件與條件

  • 章程草案、年度計畫與預算表、會員與發起人名冊、會議紀錄

  • 發起人至少30名(全國性組織須橫跨不同縣市)

  • 證明發起人身份與地址資格(設籍或就業證明)

  • 多數地區規定需兩次會員會議、並得主管機關備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