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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業稅申報時間?未按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罰款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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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開立發票的公司行號,每2個月須申報1次營業稅,申報截止日為奇數月的15日,例如1~2月的營業稅,申報截止日為3月15日。 經營外銷的公司可以改為每個月申報一次。 免開發票的小規模營業人,則是每3個月由國稅局寄繳款單,小規模營業人須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繳款。

 

營業人未按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,未逾30日者,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%滯報金,不得少於新臺幣(下同)1,200元,不得超過12,000元;逾30日者,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30%怠報金,不得少於3,000元,不得超過30,000元,無應納稅額者,滯報金為1,200元,怠報金為3,000元。
(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9條)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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