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遭遇災害損失如何申請減免稅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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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,因滯留鋒面在台灣附近徘徊,受到低壓帶影響,各地易有短延時強降雨,該局提醒民眾做好防災準備及注意自身安全。若發生災害損失,請民眾動手清理前,務必先拍照保存證據,並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,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(如受災財物照片、原始取得憑證、保險公司鑑價損失資料或受損財物修復取得之統一發票或收據等)向所轄國稅局申請稅捐減免。

該局進一步說明,為避免風雨強大出門造成不便,請多利用線上申辦災害損失租稅減免,以減少自身安全風險,有關國稅災害損失減免、稅捐延期或分期繳納及應檢附文件資訊,已彙整於該局網站「災害損失報備專區」(財政部高雄國稅局首頁/主題專區/稅務專區/稅務行政類/災害損失報備專區)